附件2
面 试 人 员 须 知
一、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面试人员不得将面试资料带入候考室(面巾纸等必需品可用透明塑料袋装入场),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二、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三、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饰参加面试。
四、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五、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在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在签字确认自己的面试成绩后应当立即离开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
六、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如有违反面试规则和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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